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3:09
法規名稱:
廢
在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銀行開設新臺幣帳戶規定(093.10.04金管銀(一)字第0930026713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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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另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五條、該條例施行細 則第二十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四款第三目規定,金融機 構應於給付大陸地區人民利息時,按給付總額就源扣繳百分之十利息 所得稅款。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