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貸款承諾: (一) 申請貸款之僑胞已購妥房地者,即可依本要點規定向貸款銀行辦理 貸款。 (二) 申請貸款之僑胞未購妥房地者,得提供預訂承購房地之產權資料, 交由貸款銀行先行辦理估價,預先承諾貸款額度 (承諾書格式如附 件二) ,並得委任建築經理公司代辦房地買賣及產權過戶手續,有 關細節依建築經理公司與申請人之約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