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訂定差別利率應注意事項(095.03.30金管銀(四)字第09540002010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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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發卡機構應將其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依本會規定之格式 (如附件) ,
    向本會申報並於發卡機構及銀行公會網站 (含其指定之媒體) 登載,
    持卡人查詢不得拒絕。
相關圖表:附件:信用卡/現金卡持卡人差別循環信用利率公告範例.PDF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