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112.04.25金管銀票字第11202711471號令廢止)
第    4    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加值機構:係指接受發行機構委託辦理加值作業之特定機構。
二、線上即時交易:係指透過各種網路型態,經由特約機構、加值機構或
    直接與發行機構即時連線進行交易,並將電子票證餘額及交易紀錄即
    時儲存於發行機構端者,包含特約機構與發行機構間、加值機構與發
    行機構間、加值機構或特約機構與其所屬之端末設備間之即時訊息傳
    輸。
三、前款所稱網路型態如下:
(一)專屬網路:指利用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以撥接(Dial-Up )、專線
      (Leased-Line )或虛擬私有網路(Virtual Private Network ,
      VPN )等連線方式進行訊息傳輸。
(二)網際網路:指利用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透過網際網路服務業者進
      行訊息傳輸。
(三)行動網路:指利用電子設備或通訊設備,透過電信服務業者進行訊
      息傳輸。
四、非線上即時交易:係指利用各種介面類型,於端末設備進行交易,並
    將電子票證餘額及交易紀錄即時儲存於電子票證端,而不需與發行機
    構即時連線者。
五、前款所稱介面類型如下:
(一)接觸式介面:利用磁性、光學或電子型式之電子票證,與端末設備
      以實際接觸方式進行訊息傳輸。
(二)非接觸式介面:利用無線射頻、紅外線或其他無線通訊技術實作之
      電子票證,與端末設備以非實際接觸方式進行訊息傳輸。
(三)網路及其他離線方式:利用電子票證,透過網路、通訊設備及其他
      方式,與遠端之特約機構或加值機構進行訊息傳輸,而不與發行機
      構即時連線進行驗證者。
六、交易類型:
(一)線上即時消費交易:係指消費交易發生時,其消費是否合法之驗證
      ,必須透過連線,將相關資訊送回發行機構進行處理,並將電子票
      證餘額及交易紀錄即時儲存於發行機構端者。
(二)非線上即時消費交易:係指消費交易發生時,其消費是否合法之驗
      證,不需透過連線送回發行機構進行處理,並將電子票證餘額及交
      易紀錄即時儲存於電子票證端者。
(三)線上即時加值交易:係指加值交易發生時,其加值是否合法之驗證
      ,必須透過連線,將相關資訊送回發行機構進行處理,並將電子票
      證餘額及交易紀錄即時儲存於發行機構端者。
(四)非線上即時加值交易:係指加值交易發生時,其加值是否合法之驗
      證,不需透過連線將相關訊息送回發行機構進行處理,並將電子票
      證餘額及交易紀錄即時儲存於電子票證端者。
(五)票證款項移轉交易:係指將具儲值功能之記名式電子票證款項移轉
      至同一持卡人電子支付帳戶,其款項移轉是否合法之驗證,必須透
      過連線,將相關訊息送回發行機構進行處理,並將電子票證餘額及
      交易紀錄即時儲存於電子票證端或即時儲存於發行機構端者。
(六)帳務清結算交易:包含特約機構或加值機構與其所屬端末設備間之
      批次帳務訊息、特約機構或加值機構與發行機構間之批次帳務訊息
      、加值機構與發行機構間之非線上即時加值額度授權請求訊息等。
七、常用密碼學演算法如下:
(一)對稱性加解密演算法:指資料加密標準(Data Encryption
      Standard;以下簡稱 DES)、三重資料加密標準(Triple DES;以
      下簡稱 3DES )、進階資料加密標準(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以下簡稱 AES)。
(二)非對稱性加解密演算法:指 RSA  加密演算法(Rivest, Shamir
      and Adleman Encryption Algorithm;以下簡稱 RSA)、橢圓曲線
      密碼學(Elliptic Curve Cryptography ;以下簡稱 ECC)。
(三)雜湊函數:指安全雜湊演算法(Secure Hash Algorithm ;以下簡
      稱 SHA)。
八、動態密碼:係運用動態密碼產生器或以其他方式運用一次性密碼(
    One Time Password ;以下簡稱 OTP)原理,隨機產生限定一次使用
    之密碼者。
九、晶片卡:係指具有晶片功能之卡片或設備。
十、磁條卡:係指具有磁條功能之卡片或設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