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03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授信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107.11.08金管銀合字第10702743400號令修正)
第 5 條
授信審議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四 分之三以上之同意始得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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