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2:08
法規名稱:
廢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條例(094.12.21華總一義字第09400206071號令廢止)
第 5 條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之盈餘時,應先提十分之二為公積金 。但公積金已達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除前項公積金外,並得以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決議,另提特別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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