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4:58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04.12.29金管銀合字第10430003120號令修正)
第 5 條
年報之封裏應刊載下列事項: 一、總社及分社之地址及電話。 二、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三、信用合作社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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