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銀行業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測驗機構審核原則(099.11.11金管銀國字第09900376741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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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職前測驗內容,應比照本會認定
    訓練機構所舉辦之稽核人員研習班或電腦稽核研習班研習與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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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