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源資訊編:本條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7 月 01 日,現行有效法條請點此處
法源資訊編: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13
02743801 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
三部分證券化、第五部分市場風險及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
資產計算表格;除修正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註五十
六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修正前條文:(現行有效條文)
第 5 條
第五部分 市場風險
壹、前言
一、市場風險定義
二、市場風險適用範圍
三、交易簿之定義與相關規定
四、審慎評價原則(Prudent valuation guidance)
(一)評價及控管機制
(二)評價方法
(三)評價調整(Valuation adjustments)
貳、標準法
一、利率風險
(一)利率風險範圍
(二)個別風險(specific risk)
(三)一般市場風險(General market risk)
(四)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附買回型票債券交易
(五)附錄-表格
(六)範例
(七)附錄-存續期間法(Duration method)
二、權益證券風險
(一)前言
(二)權益證券現貨部位
(三)權益證券衍生性金融商品
(四)範例
三、外匯風險(含黃金)
四、商品風險
(一)期限別法(maturity ladder approach)
(二)簡易法(simplified approach)
(三)選擇權交易
(四)範例
五、選擇權之處理
(一)前言
(二)簡易法
(三)敏感性分析(Delta-plus)法
(四)情境分析法
(五)附註─敏感性分析法參考說明
(六)範例
參、內部模型法
一、前言
二、一般性標準
三、質化標準(qualitative standards)
四、市場風險因子之規範
五、量化標準(quantitative standards)
六、壓力測試
七、外部驗證
八、內部模型法與標準法之混合使用
九、個別風險之處理
十、模型驗證標準
十一、交易簿增額風險之資本計提
(一)增額風險之資本計提原則
(二)驗證(Validation)
附錄、附加因子之計算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