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113.10.11金管銀票字第11302732311號令修正)
第   53    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