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103.06.04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821號令修正)
第   55    條
(特殊目的公司適用範圍)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