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103.06.04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821號令修正)
第   58    條
(特殊目的公司適用範圍)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三十二條至第一百 三十九條、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一條至第一百 五十三條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不適用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