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4:09
法規名稱:
廢
信用合作社暨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辦法(088.06.29台財融字第88731041號令廢止)
第 6 條
合作金庫對於信用合作社暨農、漁會信用部之業務輔導方式,除經常輔導 外,如遇有突發事件或特殊原因,應辦理專案檢查,並予輔導,其情節重 大或涉及行政法律事項者,並應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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