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銀行辦理大陸地區進出口外匯業務作業準則(101.08.20金管銀法字第10100236430號令廢止)
第    6    條
本準則規定之業務,其幣別於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以外之貨幣。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