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098.06.19金管銀票字第09800256640號令修正)
第    6    條
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六項
、第五十五條第二項及第五十六條第四項所稱本機構所在地,指本公司所
在地或銀行兼營信託業務營業執照登載之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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