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42
法規名稱:
廢
省銀行條例(082.07.30華總(一)義字第3707號令廢止)
第 6 條
省銀行得受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行委託,代辦各項業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