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自營及投資,其交易或持有餘額應符合票券金 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票券商買賣持有特定企業發行短期 票券或債券標準與票券商對同一企業風險總額規定之相關限額規定;以附 條件交易之金額,應計入票券商主要負債總額及辦理附賣回條件交易限額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