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之申報) 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等值外匯收支或交易,應依規定申報;其申報辦法 由中央銀行定之。 依前項規定申報之事項,有事實足認有不實之虞者,中央銀行得向申報義 務人查詢,受查詢者有據實說明之義務。
(外匯之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