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帳號內之虛擬資產或款項若已依其他法令遭扣押、保全、禁止或 類此處分者,復接獲第六十四條之原通知機關通知虛擬資產服務商發還該 帳號內之剩餘虛擬資產或款項時,該等虛擬資產或款項優先依扣押、保全 、禁止或類此處分命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