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103.06.04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821號令修正)
第   69    條
(監察人監督董事執行之職務)
監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特殊目的公司監督董事所執行之職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