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建立稽核制度實施辦法(083.10.20台財融字第832059號令廢止)
第    7    條
稽核人員執行職務應受理事主席及經理之指揮監督,但依本辦法第九條執
行監事會交辦事項時,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