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安全維護工作應行注意事項(086.02.19台財融字第86605998號函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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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保管箱室如有淹水顧慮者,應裝置防水匣、抽水機等防、排水及其警
    報系統設備,並於客戶存放物品時,提醒客戶對怕受潮物品,妥加包
    裝或做防水、防霉處理,以防發生水災時遭受損失。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