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4:18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業務輔導辦法(088.06.29台財融字第88731012號令訂定)
第 7 條
輔導機關 (構) 辦理信用合作社輔導工作,如需查閱或索取有關憑證表報 資料,信用合作社應配合辦理。 前項有關資料,輔導機關 (構) 除提供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 險公司外,應保守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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