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銀行條例(094.12.21華總一義字第09400206071號令廢止)
第    8    條
本行為籌措資金,得向國外借款及經財政部核准接受政府指定之基金存款
與在國內外發行金融債券。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