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國農民銀行條例(094.12.21華總一義字第09400206071號令廢止)
第    8    條
本行對農業放款,不得少於放款總額之一定比率。
前項比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