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銀行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089.10.27台財融字第89762501號令修正)
第    8    條
臺灣地區銀行之子公司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應依本辦法
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