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109.10.26金管銀國字第10902733171號令修正)
第    8    條
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所定年限之計算,均以信用合作社公告
候選登記事宜日之前一日為準。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