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11
法規名稱: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106.05.22金管銀外字第10650001370號令修正)
第 8 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經理人資格,須符合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 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及第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但依該準則第五條 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充任者,應具備國際金融專業知識或外匯業務之經驗 。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