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1:15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業務輔導辦法(088.06.29台財融字第88731012號令訂定)
第 8 條
縣、市政府 (直轄市為財政局) 應按季將專案輔導報告,函報財政部備查 ,並副知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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