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承貸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辦理本專案貸款暨信用保證,應依照授信及 信用保證相關規範辦理。其非因故意、重大過失或違法造成之損失, 承貸金融機構、信保基金及其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責任。 承貸金融機構依本要點及授信規範辦理本專案貸款,並提報董事會討 論通過後,依核貸條件執行者,金融檢查時不提列檢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