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價值顯著惡化之會議召開) 特殊目的公司受讓之資產價值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持有人 利益之虞者,監督機構應依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召開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 會議。
(資產價值顯著惡化之會議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