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規定外,不得借入款項) 除本條例或資產證券化計畫另有規定者外,特殊目的公司不得借入款項。 前項借入款項之目的,應以依資產證券化計畫配發或償還利益、本金、利 息或其他收益為限,並經全體董事同意後為之。
(除另有規定外,不得借入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