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115.08.04金管銀法字第11502721511號令修正)
第    9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