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13.02.19金管銀法字第11302702451號令修正)
第    9    條
金融控股公司簡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設立日期。
二、金融控股公司沿革: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轉
    投資關係企業、重整之情形、董事、監察人及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七項
    及第八項規定應申報股權者,其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經營權之改
    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
    事項與其對金融控股公司之影響,如更早年度之資訊對瞭解金融控股
    公司發展有重大影響者,得一併揭露。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