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04.12.29金管銀合字第10430003120號令修正)
第    9    條
信用合作社簡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設立日期。
二、信用合作社沿革: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影響社員權益之重要
    事項與其對信用合作社之影響,如更早年度之資訊對瞭解信用合作社
    發展有重大影響者,得一併揭露。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