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
第   40    條
(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方式之適用)
前二條放款,均得適用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方式;必要時,中央銀行得 就其付現條件及信用期限,予以規定並管理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