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銀行法(112.06.28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令修正)
第   72- 1 條
(發行金融債券)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並得約定此種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 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