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信託局條例(110.12.15華總一義字第11000111491號令廢止)
第    1    條
為執行政府政策,辦理採購、貿易、保險、銀行、信託、儲運及其他經中
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種業務,設中央信託局 (以下簡稱本局) ,受財政部
之監督。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