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條例(094.12.21華總一義字第09400206071號令廢止)
第    6    條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得經營左列業務:
一、依銀行法商業銀行章規定之業務。
二、國際匯兌及有關業務。
三、進出口貸款及保證業務。
四、其他與國際貿易發展有關之金融業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