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9:58
法規名稱:
廢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085.06.28台財融字第85530400號令廢止)
第 2 條
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之選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照本準則辦理 。 前項經理人係指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總分社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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