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099.12.03部退二字第0993228406號令廢止)
第    3    條
退休金之儲存,除期滿得續存外,其期限定為一年及兩年兩種,利息按行
政院核定比照受理存款機關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
率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