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據法(076.06.29華總(一)義字第2304號令修正)
第   49    條
(擔當付款人之指定、塗銷與變更)
付款人於承兌時,得指定擔當付款人。 發票人已指定擔當付款人者,付款人於承兌時,得塗銷或變更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