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據法施行細則(075.12.30台財字第26889號令修正)
第   11    條
有製作拒絕證書權限者,於受作成拒絕證書之請求時,應就本法第一百零
七條第二款之拒絕事由,即時為必要之調查。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