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105.12.28華總一義字第10500161491號令修正)
第    8    條
(交易匯兌業務之限制)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非經中央銀行核准,不得辦理外幣與新臺幣間之交易 及匯兌業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