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存款保險條例(104.02.04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31號令修正)
第   18    條
(廣告之限制)
要保機構不得就要保機構之存款保險費率或相關資料為廣告。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