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存款保險條例(104.02.04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31號令修正)
第    7    條
(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提存金額比例)
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每年之提存金額,應按一般 金融要保機構及農業金融要保機構所繳交保費之比例分別列計之。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原存保公司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餘額,應按前項比例 逐年計算列記。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