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111.06.27金管銀合字第11102719121號令修正)
第    2    條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存保公司)之會計年度,以政府會
計年度為準。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