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準則(108.06.14台財稅字第10804574222號令廢止)
第   15    條
董事會之決議除法令及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及出
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前項會議,董事應親自出席,若有特殊事由,得載明授權範圍並出具委託
書,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每名董事以代理一名為限。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