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解散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依其捐助章 程或遺囑之規定,但財產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營利團體;其捐助章程或遺 屬未規定或規定不明者,賸餘財產應歸屬其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 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