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082.10.05台財融字第821133009號令廢止)
第   24    條
短期票券交易商辦理徵信調查與財務業務分析工作,應聘請專門人員擔任
,並報請財政部核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